1. 護理服務:氣切、鼻胃管、導尿管照護、監測血糖、人工肛門照護、胰島素注射、安寧療護、嚴重壓瘡傷口照護…等。
    2. 生活照護:身體清潔與其舒適維護
    3. 醫療服務:醫師定期迴診、門急診就醫陪診(限本院內)洗腎…等。
    4. 復健服務:設置復健室提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
    5. 營養照護:提供入住72小時內評估, 依住民需求調配適當飲食、定期調查住民用餐滿意度...等。
    6. 社工服務:連接社會資源提供、活動規劃、住民輔導並協助處理住民需要、增進家屬與機構間互動關係。
    7. 藥事服務:藥物諮詢、用藥建議、藥物教育活動。
    8. 靈性關懷:入住適應輔導、宗教活動安排。
    9. 志工服務:陪伴、庶務協助。
    10. 家屬支持團體成立:定期舉辦家屬座談會、聯歡會。

 ◎機構業務及服務項目

    1. 醫事照護服務
      (1)個別化服務:包括身體、心理及社會需求評估輔導或支持措施之跨 專業整合照護;並依個別需求提供自立援助照護技巧指導、進食、穿脫衣服、盥洗清潔、行動、如廁等生活輔助器具。
      (2)機構防疫機制:訂有新型傳染性疾病、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 不明原因發燒及群聚感染事件因應作業流程及通報辦法。

    2.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提供日常生活服務:身體清潔沐浴、進食管灌、足部護理,重症失能 者提供翻身拍背、身體擺位、肢體活動等服務。

    3. 輔具服務:
      (1)提供適切輔具:考量安全性
      (2)行方面輔具:拐杖、輪椅、高背特製輪椅……等。如輪椅有個別化需求等特殊配備,且煞車功能良好,大小適合個別人體尺寸。
      (2)食方面輔具:各式種類餐具,增加失能長輩使用便易性。

    4. 社會參與服務
      (1)康樂設備:有電視、音響、影音…等,增加住民間人際互動。
      (2)節慶活動:社區團體進入機構,提供各類活動,增加住民社交活動。
      (3)社區活動參與:帶長輩走入社區,透過各種活動及參訪,增加住民社交活動。

    5. 餐飲及營養服務:依服務對象疾病類別提供個別化飲食。

    6. 住宿服務
      (1)機構房舍總樓地板面積及使用現況符合法規每床大於16平方公尺。
      (2)寢室有自然採光通風、光線充足,照明設備依需求調整,並提供調 整冷暖之設施。
      (3)公共設施有良好採光、通風及照明設備。
      (4)設置儲藏室放輔具、傢俱、個人物品及消耗性物品之房間門可隨時上鎖,並建置適用之火警探測器或自動灑水頭。
      (5)有獨立之污物處理空間,污物處理及動線符合感染控制原則。
      (6)個人空間床與床之間有圍簾隱私之維護。
      (7)日常活動空間(含餐廳、交誼休閒活動等所需之空間)與設備之位置 皆符合服務對象使用之需求及便利性;空間有足夠之設施設備,滿足服務對象交誼所需。
      (8)沐浴空間沐浴設備、基本氧氣維生設備,有適當隔音之設置且維持舒適溫度及保暖之設備。
      (9)公共空間有良好採光及照明設備,室外通路與主要通路有引導標 誌。
      (10)室內通道設置符合建築法規大於1.5公尺。
      (11)設置符合法規的無障礙浴廁、如廁訓練室。
      (12)心靈靈性照護;提供宗教室、安寧室。
      (13)多功能活動室:節慶活動、慶生、戲劇電影欣賞。

    7. 安全維護
      建築物之設計構造與設備,依衛生福利部修訂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消防署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置標準、內政部營建署修訂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篇進行設計建造,目前最新設計規範重點如下:
      (1)使用之材料,如圍簾、窗簾及展示用廣告板屬防焰物品。
      (2)建築物符合消防安全法規的公共安全規範,住房門淨寬大於0.8公尺,走道淨寬大於1.4公尺;且各樓層安全區劃之防火門,可兩端開啟且不得上鎖之設計。     
      (3)安全梯設置避難逃生系統設置符合無障礙之逃生路徑,路徑為防火材料及防火門;設有等待救援空間且有設置避難器具;逃生路徑為雙向,並有視、聽之警示設備、住民逃生路線圖及防火區劃圖。         
      (4)護理站設置緊急應變應勤裝備含手提式擴音器、防煙面罩、無線電、手電筒、擔架及「緊急應變應勤裝備」疏散避難之用。         
      (5)空調設備為中央空氣調節系統,電源開關具有連動火警探測器設備自動切斷功能。
      (6)消防緊急自動通報系統:119火災通報裝置。         
      (7)訂定天然災害(風災、水災及地震等)評估辦法。
      (8)機構服務須注意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服務。

    8. 心理支持服務
      (1)機構內設置相關心理輔導適應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工作人員照顧長輩服務準則。
      (2)機構設置社工人員,提供長輩心理支持服務。

    9. 衛生防護:
      (1)設有『隔離室』,在立案面積內,有獨立空調與浴廁均有自然採光 及良好通風,位置符合感染控制相關規定。         
      (2)污物室動線不與用餐區及治療區動線交叉,符合感染控制原則。
      (3)訂有各類隔離措施標準作業流程包含呼吸道、泌尿道、腸胃道、皮膚性感染等。         
      (4)定期進行機構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措施。

    10. 護理站設置:
      各樓層設置護理站並有基本急救設備、準備室、被服室、儲藏室、護理紀錄櫃、藥品及醫療器材存放櫃、工作台、治療車及洗手設備。

    11. 權益保障:
      (1)訂有住民簽訂契約書。
      (2)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範圍及額度皆符合規定且另有投保火災保險。       
      (3)與鄰近評鑑合格區域醫院訂定轉介契約書。
      (4)設專戶儲存服務對象保證金。

    12. 安寧照護照護規範:
      (1)住房設計每間都有衛浴設備、電動床,及各式特殊設計的擺位枕。
      (2)住房及週遭環境以居家式的設計讓住民有家的感覺。
      (3)護理人員安寧照護訓練,提供機構安寧療護照護。
      (4)疼痛控制、呼吸困難、傷口護理、營養支持及指導,各種症狀的評估及護理。      
      (5)轉介居家安寧護護理師,定期進行關懷訪視、圓夢計畫及靈性關懷服務。

    13. 長輩如有失智症照護特色與重點:
      (1)設有智慧門禁管理,提供住民活動散步走廊及懷舊區的專業規劃環境設施和配備。
      (2)多元輔助芳香療法、音樂輔療及藝術治療等,減緩失智症退化的速度。

    14. 呼吸器照護專區
      (1)機構長輩因呼吸器依賴,長期需住醫療機構,規劃長照呼吸器照護專區,讓長輩儘早出院,延續醫療照護繼續呼吸器脫離訓練。
      (2)多元輔助芳香療法、音樂輔療、體適能運動及呼吸肌訓練……等,增加多元呼吸器訓練。
      (3)以長輩為中心,配合呼吸照護團隊,進行呼吸訓練計畫,使長輩機構同時接受醫療照護,維持正常生活品質。

    15. 緊急送醫服務
      (1)機構內設置緊急送醫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工作人員照顧長輩服務準則。
      (2)特約醫療機構,提供長輩就醫服務及救護車使用安全。

    16. 家屬教育服務
      (1)辦理長輩家屬教育訓練課程:消防災害應變、自立支援照護概念。
      (2)辦理主要照顧者支持團體:舒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