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房守則與陪病須知
(一)住院病房守則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您入院後若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理站護士,以免影響治療;若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時,應徵求診治醫師同意,並完成請假手續,需載明原因及請假時數後,始得請假外出;若您是健保身份住院,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即離院或外宿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
- 為維護您與大家的安全,本院禁止使用私人電器用品。
- 依衛生署菸害防治條例,本院全面禁止吸菸,以維持醫院空氣清新及病友健康。
- 當您住入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 您住院期間,本院提供病人服,除加護單位外,您也可依個人需求,穿著適當衣物。
-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勿大聲喧囂,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 本院全面禁止抽煙、嚼食檳榔,使用手機時請輕聲細語。
- 為維護病房安全,不得在病房、浴室、洗手台上烹煮食物,若有需要可至各樓層茶水間,以電鍋溫熱食物。未經本院許可之電器品或其他危險物品請勿使用。
- 醫院屬公共場所,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
-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 病人及家屬禁止攜帶危險物品、法定違禁品到醫院,違者依規定辦理自動出院或強制報警。
- 為了您的就醫安全,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
- 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
- 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如果您有需要服用,應請告知醫護人員。
-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護理站。
- 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本院均會事先告知病人,並獲得其書面同意。但遇緊急情況且為治療之所必須,無法事先告知病人或其家屬者,不在此限。
- 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社會工作課洽詢相關之醫療補助(本院社會工作室位於門診1樓,電話號碼:(03)9544106
分機:2105 - 2108,(可洽服務台為您提供指引)。
(二)陪病及探病須知
- 陪病注意事項:
- 住院病人須家屬陪伴者,每位患者限一人陪伴,病情嚴重或有特殊需要者,至多兩位陪伴,病情危急者另案處理。
- 陪病親友請自備寢具、棉被及盥洗用具。
- 陪病時,請勿喧嘩以維護病房安寧。
- 探病注意事項:
- 夜間21:00訪客時間結束後,除陪病者外,請家屬及訪客離開。
- 為維護門禁安全,22:00以後進出醫院、病房,請於急診駐警櫃台登記,始得進出。
- 避免十二歲以下孩童進入病房探病,以免相互感染。
- 探病時,請勿喧嘩以維護病房安寧。
- 進入傳染病房探病,請先與護理站連繫。
- 特殊病房(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有限定探病時間,詳如下表。
防疫期間管制時間請改此公告->防疫期間訪客/陪病須知
病房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A棟7樓小兒加護病房
及新生兒中重度病房 |
10:30-10:45 |
5: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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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棟10樓加護病房 |
11:00-11:30 |
|
8:00-8:30 |
M棟7樓加護病房 |
M棟7樓呼吸照護病房 |
10:30-11:00 |
4:30-5:00 |
7:00-7:30 |
- 每次探視時,每床限四位親友進入,若親友多者,可輪流進入;新生兒加護病房集中重度病房因新生兒抵抗力較弱每次探視家屬不宜超過2位。
- 依床號穿著隔離衣,進出病室前後請以乾洗手液清潔雙手。
- 為維護病室安寧,嚴禁於家屬等候室內躺臥、住宿、烹食、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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