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居家護理 我們的服務
     
 
 


居家整合醫療暨居家護理服務


 服務對象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收案條件者:
(1)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小於60分(病人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百分 之五十以上活動 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
(2)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
(3)同意由居家訪視之醫師協助用藥整合,並簽立病人用藥整合同意書


 服務內容

  1. 醫師訪視:到宅診療服務、藥品處方箋開立、抽血檢驗項目開立
  2. 鼻胃管更換及管灌指導
  3. 氣切管更換及氣切造口護理
  4. 導尿管更換及照護指導
  5. 傷口護理
  6. 各項造口(如膀胱造廔、胃造廔、人工肛門、傷口引流等)之護理
  7. 膀胱灌洗及膀胱訓練指導
  8. 皮下及肌肉注射
  9. 抽痰、姿位引流及蒸氣吸入指導
  10. 協助檢體採集
  11. 身體評估
  12. 小量灌腸及排便訓練指導
  13. 營養及復健指導
  14. 居家照護諮詢及指導
  15. 輔具補助或租借諮詢
  16. 社會資源諮詢或轉介
  17. 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

 

 收費標準

  1.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辦理,具百歲、重大傷病、福保及榮民身份者得免部份負擔
    (1)護理訪視費: 5%部份負擔收費(冬山、五結、三星地區4%部份負擔收費)
    (2)醫師訪視費: 5%部份負擔收費(冬山、五結、三星地區4%部份負擔收費)
    (3)矽質衛材費: 5%部份負擔收費(冬山、五結、三星地區4%部份負擔收費)
  2. 交通費:健保未給付,需自付車資


長期照顧專業服務

 服務對象

  1. 符合長照2.0服務補助對象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3)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5) 65歲以上衰弱老人
  2. 經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評估且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之2~8級失能者

 服務內容

提供專業照顧服務:CB01營養照護、CB02進食與吞嚥照護、CB04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及CD02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等C碼服務

 收費標準

依各專業照顧服務碼之給付價格收取部分負擔費用

  1. 低收入(含中低收1.5倍):全額補助,自付0%
  2. 中低收入2.5倍(含中低收2.5倍):自付5%
  3. 一般經濟戶:自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