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射線治療引起的放射性皮膚炎該如何照顧??
    • 什麼是放射線皮膚炎?

      放射線治療皮膚炎(Radiation dermatitis)是癌症病人接受治療後最常見的副作用之一,嚴重程度會中斷治療,針對接受放射線治療時,來說明皮膚炎之預防及有效的照護方式,使放射線治療病人生活品質提升及減緩身體不適症狀。

      放射線皮膚炎是因為直接接受放射線治療後,在皮膚型態與結構功能上產生的改變,導致發炎反應,使血管擴張、組織溫度增加而產生血管傷害。放射線皮膚炎發生時間為開始接受放射線治療後2到7天,第三週開始有明顯的症狀,會隨著治療劑量增加而使症狀加劇,直到治療約第六、七週為高峰期,於治療結束後二到四週後,症狀會慢慢緩解及皮膚癒合。

    • 放射線皮膚炎分級及照護
分級 圖例 分級症狀 治療及皮膚照護
第一級 皮膚淡紅、紅疹、熱、汗腺減少或輕微乾性脫屑
  1. 療程開始就可噴無痛保護膜(星期一、三、五,治療完也要再噴1-2週)。
  2. 可使用保濕產品,預防皮膚乾燥,治療前勿使用。
  3. 減少皮膚摩擦,特別注意腋下、乳房下緣及頭頸衣領處,著寬鬆易排汗的棉質衣物。
第二級 皮膚明亮紅般、輕微濕性脫屑、微腫

醫師評估下可局部預防性的擦類固醇藥膏(Rinderon),針對發紅及發癢部位。

第三級 濕性脫屑、皮膚一大片連續狀壓陷性水腫
  1. 醫師評估下擦類固醇藥膏(Rinderon),或是銀離子燙傷藥膏(Silver sulfadiazine cream),避免於放射線治療前2小時使用,治療後皮膚塗薄薄的藥膏。
  2. 傷口部位在會陰部,可溫水坐浴,促清潔及舒適。
  3. 皮膚有脫皮,不可自行撕去表皮,保持皮膚乾燥及避免感染。
傷口若有大量分泌物或敷料潮濕時,須立即更換。
第四級 潰瘍、出血、壞死
  1. 醫師評估是否暫停治療,疼痛情形開立止痛消炎用藥。
  2. 皮膚若壞死、嚴重潰瘍或傷口久治不癒,甚至自發性出血,醫師評估後可能需要做局部清創或植皮。